體驗了“免費美容”被迫花千元看相祛痣
免費體驗美容,卻被限制人身自由,充值脫身,之后消費,商家欲提供大師看相和祛痣服務被拒,再次被限制人身自由;酒店開業酬賓,一次充值3萬元,使用時卻被告知只能使用充值金額的50%……近日,本報記者從玉溪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今年1月,玉溪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共受理投訴198件,其中食品類、手機移動電話、面部護理居投訴前三位。
體驗免費美容 兩次被扣
去年9月20日,玉溪市民張女士走在街上,收到美容院發的傳單,商家稱免費體驗美容,之后,張女士便到店內體驗。張女士說,免費體驗后,她被商家限制了人身自由,在辦理價值680元(可做4次面部護理)的美容卡后才得以脫身。10月2日,當她拿著此前辦理的美容卡再去做護理時,商家稱有大師看相和提供祛痣服務。張女士表示,當她說不需要該服務時再次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于是又花了1000元取痣和看相。
今年1月11日,張女士撥打了12315中心電話,要求商家退還其未消費的340元和多收取的費用。
接到該投訴后,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及時到該商家經營地進行調查,并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商家同意退還消費者400元,張女士表示滿意。
消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遭遇商家強買強賣、脅迫、限制其人身自由等情況,應及時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法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預付卡充值3萬元 消費遇坎
2023年11月28日,市民李先生到玉溪某度假酒店辦理預付充值卡,充值金額高達3萬元。當時,該酒店處于開業酬賓期間,在李先生充值3萬元后,酒店隨即贈送了1萬元消費金額和多張消費卡,共計4萬余元,酒店承諾李先生,卡內充值金額在該度假酒店所有入駐商鋪均可使用。之后,李先生到該酒店水療中心消費時,酒店只允許李先生以充值卡金額抵扣消費金額的50%,其余費用需另行支付。
今年1月12日李先生通過微信小程序投訴了玉溪某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接到投訴后,玉溪高新區消費者協會通過李先生提供的材料,證實了其確實在2023年11月28日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在該公司充值3萬元,工作人員在與李先生溝通了解情況后,找到該度假酒店負責人。
經了解,這一酒店因經營不善,長期處于虧損狀態,旗下入駐商鋪紛紛倒閉,水療中心也進行了對外轉租。轉租過程中,雙方負責人協商約定:原充值卡僅可通過卡內金額抵付水療中心消費金額的50%。李先生之所以遭遇消費門檻、產生糾紛,系酒店水療中心經營權轉讓后,新的經營者不愿意承擔原經營者訂立的會員服務合同所導致的。
經消協工作人員與該酒店負責人溝通后,酒店以現金形式退還了李先生充值卡內的余額。但李先生認為,酒店承諾贈送的優惠也要以現金形式一并退還,酒店方表示因水療中心經營權發生轉讓、酒店目前經營困難所限,對李先生進一步的訴求無法予以滿足。消協工作人員在協調雙方意見無果之后,終止了調解,同時建議李先生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其他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溫情提醒
預付式消費風險大
玉溪市消費者協會提醒:預付式消費,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受經營者財務、經營狀況的影響,具有較大的風險。消費者在購買預付卡前要注意細節,多了解商家信息,選擇證照齊全、規模較大、口碑良好、經營狀況佳、信譽度高的商家,盡量避免辦理不靠譜商家預付卡,購買預付卡時要理性,不要輕信商家口頭承諾,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要及時索要并保留消費憑證,以便出現糾紛時能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消費過程中如遇侵權,請及時撥打12315電話或向有關部門反映。
本報記者 李春麗
來源: 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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